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 广州银行营业部 | ||
产品编号: | 1161 | 产品名称: | 易捷贷 |
产品配图: | |||
产品类型: | 流动资金贷款 | ||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 |||
适用对象: |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 ||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 否 | ||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 “易捷贷”产品主要用于小微企业真实合法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包括原料采购、支付租金等日常经营周转。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民间借贷市场、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资本市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 ||
担保方式: | 抵押 保证 | ||
币种: | 人民币 | ||
产品简介: | “易捷贷”是指我行依托优质抵押物,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以简易与快速为原则,通过在信贷管理系统线上填写业务调查表的方式,以标准作业流程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的融资产品。 | ||
申办条件: | 业务对象及准入条件: (一)企业注册成立两年以上,需提供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主要股东(含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经营经验两年以上; (二)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发展前景良好; (三)企业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无恶性不良信用记录; (四)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优质易变现的抵押物; (五)借款人实际经营地位于经办行所属辖区内;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禁止办理“易捷贷”的情况: (一)抵押物存在缺陷,难以变现的情况; (二)企业及主要控制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及恶意违规的情况; (三)企业经营状况较差,难以正常运营的情况; (四)存在资金抽离主业、过度投资等情况; (五)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有吸毒、赌博、高利贷、涉黑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其他我行认为应限制办理的情况。 | ||
年利率: | 10 % 至 30 % | ||
融资额度: | 1 万元至 1000 万元 | ||
融资期限: | 1 个月至 12 个月 | ||
办理流程: | 一、业务受理 借款人正式向我行申请贷款,客户经理根据借款人申请的金额、年限等判断是否适用“易捷贷”产品。如适用,除要求客户提供《广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我行要求的授信材料外,还须提供“易捷贷”业务调查表中涉及内容所对应的佐证材料。 二、尽职调查 由主办客户经理、协办客户经理双人按照业务调查表内容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中客户经理应重点关注借款人实际经营现状与银行结算流水匹配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抵押物评估价值及变现能力、关联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资信情况等。 三、抵押物评估 完成尽职调查后,客户经理应选择我行准入的评估机构对客户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四、业务调查表作为“易捷贷”风险评审和业务审批的主要依据和送审材料,由主办客户经理根据尽职调查和抵押物评估结果,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对业务调查表涉及的内容逐一填写,再提交协办客户经理进行复核,并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五、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和支付 “易捷贷”产品项下的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和支付,需按照《广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行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时,需在《协议》中约定以下事项: (一)“第三条 授信种类及金额”中约定授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二)“第四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中约定单项授信业务的额度勾选不循环使用,额度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 (三)“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写明: 1、乙方(即客户)授信额度为每年一审,甲方(即我行)根据乙方实际经营情况每年核定授信额度,当授信额度发生变化时,双方须签订《授信协议书补充协议》; 2、当乙方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调整授信额度: (1)企业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 (2)抵押物估值发生较大变化或出现被法院查封及冻结等无法变现的情况; (3)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其他不符合我行规定的情况。 | ||
需提交材料: | |||
其他说明: | |||
更新时间: | 2016-11-22 17:4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