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辖区) | ||
产品编号: | 1934 | 产品名称: | 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融资 |
产品配图: | |||
产品类型: | 流动资金贷款 贸易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 保函 | ||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 |||
适用对象: |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涉农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其他 | ||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 否 | ||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 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短期贷款。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解决出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帮助企业提前实现出口退税政策优惠,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益。 | ||
担保方式: | 保证 质押 | ||
币种: | 人民币 | ||
产品简介: | 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托管给贷款银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退税款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的品种包括短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证授信、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等相关贸易融资业务,原则上应以贸易融资业务为主。 | ||
申办条件: | 申请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进出口业务资格; (二)没有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出口收汇风险企业名录”,且没有发生逃套汇行为; (三)没有因欠税或出口骗税等行为而被税务部门查处的记录; (四)近年内生产经营正常,出口稳定,财务制度健全; (五)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无逃废银行债务记录; (六)出口退税申请已获外经贸主管部门等有权审批机关审核同意、且出口企业在税务部门已办理完全部退税手续。 | ||
年利率: | 根据市场情况 | ||
融资额度: | 无限制 | ||
融资期限: | 6 个月至 12 个月 | ||
办理流程: | 到支行办理即可。 | ||
需提交材料: | 第二百六十二条以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作为担保的,出质人除应按照本行授信担保管理的要求提供相关基本材料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在本行开立具有唯一性的出口退税专用帐户。 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出口退税帐户的文件《出口退税专用帐户证明》(见附件5,或其他格式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本行与税务部门、出口企业签署的三方协议《出口退税专用帐户管理协议》(见附件6)。此处的税务部门须为出口企业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国家税务局; (二)该出口退税已被外经贸部门或其他指定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及应退税款项清单;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及核定的出口商应退未退税款的相应证明文件; (四)向本行提交承诺书; (五)本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 ||
其他说明: | |||
更新时间: | 2017-08-16 10:4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