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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辖区)
产品编号: 2440 产品名称:   粮食仓储设施贷款业务
产品配图:
产品类型: 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适用对象: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否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担保方式: 信用  抵押  保证  质押 
币种: 人民币 
产品简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粮食仓储设施贷款是指农发行为解决借款人用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需要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 贷款用途 粮食仓储设施贷款专门用于借款人从事粮食仓储、物流及市场设施购建的资金需要。主要包括: 1.粮食仓储设施购建与维修; 2.粮食烘干设备的购建; 3.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4.粮食运输专用工具购置及专用交通设施建设; 5.车站、港口、码头等粮食专用设施建设; 6.其他专门用于粮食储运和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 贷款对象 1.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企业。 2.粮食购销企业。 3.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 4.粮食批发市场和粮食物流企业。 5.从事粮食经营和交易的其他企业。 6.从事粮食仓储设施和物流建设的其他单位或组织。 申请条件 申请粮食仓储设施贷款,除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按照借款人不同,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完成政府宏观调控任务申请粮食仓储设施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国有、国有控股或政府指定的企业。 2.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上级部门下达正式的建仓任务文件。 3.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上级部门下发对于企业进行补贴的正式文件,企业补贴收入能够全额偿还粮食仓储设施贷款的本息。 (二)借款人因自主经营需要申请粮食仓储设施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区域、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完成项目相关审批、备案程序。 2.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3.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4.最近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5.项目收入和企业综合收入能够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 粮食仓储设施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8年。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贷款利率 粮食仓储设施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相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 粮食仓储设施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不同分别处理: 1.借款人为完成政府宏观调控任务申请粮食仓储设施贷款,原则上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贷款行认定需要担保的,应办理担保贷款。 2.借款人因自主经营需要申请粮食仓储设施贷款,原则上采用抵押担保贷款方式。
申办条件:
年利率: 0-10%
融资额度: 无限制
融资期限: 无限制
办理流程: 详情请登陆总行官网。
需提交材料: 详情请登陆总行官网。
其他说明: 最新信贷以总行发布为准。
更新时间: 2017-12-18 10: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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