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辖区) | ||
产品编号: | 2619 | 产品名称: |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
产品配图: | |||
产品类型: | 固定资产贷款 | ||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 |||
适用对象: |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涉农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其他 | ||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 否 | ||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 借款人可以是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也可以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已经投入商业运营,并对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有独立的处置权。借款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 2.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3.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贷款卡年检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借款人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的规定,董事会、股东会(有限公司)或股东大会(股份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提供书面决议; 5.接受我行对物业运营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承诺有关经营性物业的资金结算业务通过我行办理; 6.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 ||
担保方式: | 抵押 保证 质押 | ||
币种: | 人民币 | ||
产品简介: |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我行向自行开发或购买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产品可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中合理的资金需求: (一)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负债性资金; (二)物业在经营期间维护、改造、装修、招商等经营性资金; (三)置换存量经营性物业贷款;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等。 但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和用途,不得用于偿还银行存量不良贷款或违规贷款。 | ||
申办条件: | 经营性物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营性物业应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已投入商业运营,原则上要求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办妥房产证; 2.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人流、物流、车流充裕,商业、商务氛围浓厚; 3.经营性物业定位准确,经营情况稳定,出租市场前景较好,在贷款期内现金流能够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4.经营性物业市场价值和租金价格稳定或有上涨趋势。 | ||
年利率: | 20 % 至 80 % | ||
融资额度: | 无限制 | ||
融资期限: | 1 个月至 180 个月 | ||
办理流程: | |||
需提交材料: | 借款人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企业应提供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二)借款人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 (三)借款人贷款卡和资信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借款、同意以经营性物业抵押的决议; (五)我行要求的财务报表资料; (六)经营性物业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产权证书; (七)借款人对外出租的有关协议、合同; (八)经营性物业属自行开发的,必须出具工程承包合同及工程款付款凭证复印件。工程款尚未完全支付的,工程承包商应出具放弃工程款优先权利的声明; (九)我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 ||
其他说明: | |||
更新时间: | 2018-06-30 23: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