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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辖区)
产品编号: 2705 产品名称:   兴教贷
产品配图:
产品类型: 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适用对象: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否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特别是在我行进行资金结算的非公立学校; (二)民办教育机构为幼儿园的年学费收入不低于200万元,民办教育机构小学中学的年学费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他非学校类教育机构年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三)对于在本辖区新开办的非公立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区分实际情况进行选择:1是在外区域已有成熟办学经验,到本区域办理分支机构的,可按正常情况办理;2是无办学经验全新办学的,应控制授信额度并加强担保要求; (四)与国内知名学校合作办学的民办教育机构; (五)转型职业技术学院的地方本科院校以及就业面广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 (六)特定领域具有影响力或处于龙头地位的教育培训连锁机构; (七)其他优质教育机构。
担保方式: 抵押  保证  质押  其他 
币种: 人民币 
产品简介: 面向高明内民办教育机构,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向辖内优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中学、初等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办理的授信业务, 包括贷款、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跨境融资和其他融资等。
申办条件: (一)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帐目和报表; (二)用途明确、合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并承诺授信资金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性投资; (三)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还款来源合法 (四)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诚实守信,无涉诉风险;无欠税、漏税等不良信用记录; (五)用于项目的自有资金,民办学校自有资金不低于30%,教育培训机构自有资金不低于40%(国家限制类项目除外)。 (六)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物。 (七)满足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利率: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上浮20%执行
融资额度:  1 万元至 3000 万元
融资期限:  1 个月至 96 个月
办理流程:
需提交材料: (一)高明农商银行兴教贷授信申请表; (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学章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办学宗旨、培养目标、组织机构、开设专业、招生对象、招生范围、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学校停办后善后处理意见等),开户许可证,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核准变更通知书)、收费标准;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及其他关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签字样式证明等;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借款决议书以及相关同意担保决议书。 (四)最近三年及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重要科目明细表。 (五)经营项目取得环境、卫生、消防部门的许可证明; (六)贷款期限内的现金流量预测表; (七)客户及担保人的资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同意我行在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的授权资料; (八)其他担保、抵押等相关材料; (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按照本行相关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提供项目建设资料; (十)符合国家对办学要求的场地、师资等证明文件; (十一)近三个月企业及关联人名下金融机构主要对账单或银行流水; (十二)近三个月及去年同期的水费、电费发票和完税凭证; (十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主要教材清单等; (十四)本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授信资料,其中:1000万元以下的授信,第一至六项资料为授信必须收集的资料,其余项目资料,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授信项目情况和风险情况酌情收集;1000万元以上的授信项目需严格按照上述资料收集。
其他说明:
更新时间: 2018-09-19 15: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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