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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产品编号: 2814 产品名称:   小微企业保证贷款
产品配图:
产品类型: 流动资金贷款  其他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适用对象: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涉农企业  个体工商户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否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其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担保方式: 保证 
币种: 人民币 
产品简介: 本行向生产经营状况稳定、经济效益良好,还款来源充足,能提供增信措施及保证担保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申办条件: 申请小微企业保证贷款业务,借款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其它主体经营资格,能提供合法的相关营业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 (二)借款主体成立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或经营者具备三年(含)以上的行业经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在我社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我社对资金的监管; (四)企业主在贷款人服务区域内拥有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类不动产; (五)提供的增信措施产权关系明确;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年龄应在18(含)-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七)信用等级评定达到B级; (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授信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九)借款主体为企业,企业无不良贷款记录,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配偶、所有股东近2年内不超过三期欠供欠息记录,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 (十)借款主体为自然人,借款人及配偶近2年内不超过三期欠供欠息记录,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 (十一)不是贷款人的关系人; (十二)借款人与保证人不得为关联客户,关联客户的认定标准参照我社对公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十三)专营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项所称关系人是指贷款人的理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小微企业。 保证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其它主体经营资格,能提供合法的相关营业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 (二)保证主体成立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或经营者具备三年(含)以上的行业经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年龄应在18(含)-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四)信用等级评定达到B级; (五)保证主体为企业,企业无不良贷款记录,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配偶、所有股东近2年内不超过三期欠供欠息记录,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 (六)保证主体为自然人,保证人及配偶近2年内不超过三期欠供欠息记录,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 (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八)专营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利率: 月利率10.2‰(一年期)
融资额度:  1 万元至 200 万元
融资期限:  1 个月至 24 个月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资格初审--提交材料--信贷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订立合同--落实贷款担保条件--发放贷款
需提交材料: 办理保证贷款,需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机构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涉及特殊行业,需提供特许经营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三)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四)借款主体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五)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货合同、加工协议等); (六)实际经营者及配偶个人的财产状况证明,如银行流水、能耗单据、纳税证明、土地租赁证明、房产权证、车证等。 (七)借款人增信措施相应的权属证明资料。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股东会依公司章程做出的同意提供该保证担保的决议原件; 2.公司股东会依公司章程做出的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及签字样本或印鉴。 (九)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 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2. 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 (十)潮安联社专营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其他说明:
更新时间: 2018-10-25 14: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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