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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兴业银行(江门辖区)
产品编号: 3177 产品名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产品配图:
产品类型: 票据贴现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适用对象: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涉农企业  其他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否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担保方式: 抵押  保证  质押 
币种: 人民币 
产品简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下简称“银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一定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申办条件: (一)贴现申请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贴现申请人原则上需在本行开立账户。 (三)申请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合法、有效,未注明“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等票据权利限制或已处分字样。 (四)贴现资金用途合理,严禁贴现资金流入股市、房市、垫付银行承兑汇票、直接用于承兑业务保证金、回流出票人(前手)等不合规用途,防止企业利用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五)根据本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审慎办理高风险、次高风险客户商票融资业务。 (六)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项下,应在所附发票、单据等原件正面注明贴现银行名称、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防范虚假交易或相关资料的重复使用。
年利率: 按票面金额扣除一定的贴现利息
融资额度: 无限制
融资期限: 无限制
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贴现前调查-纸质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票面审核-票据查询-业务审查-签订银票贴现协议-放款审核及票交所信息登记-贴现后管理-承兑付款确认申请及到期委托收款-逾期处理-归档
需提交材料: (一)初次办理银票贴现的申请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申请人所在地区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多证合一制度,则可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还应提交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如后续业务办理间隔未超过6个月,则后续办理业务时无需重复提供,如后续业务办理间隔超过6个月,则后续申请时提供新的一期财务报表; (二)《兴业银行银票贴现业务审批表》; (三)纸质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应提供未到期且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 (四)纸质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应提供与汇票相对应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或足以证实商品、劳务交易关系的其他文件材料; (五)纸质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应提供与汇票及商品交易合同配套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对销售增值税非应税产品取得的票据,要求提交足以证实贸易背景的书面材料,包括一般销售发票复印件;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说明:
更新时间: 2018-12-07 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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