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茂名辖区) | ||
产品编号: | 3560 | 产品名称: |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 |
产品配图: | |||
产品类型: | 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 ||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 |||
适用对象: |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涉农企业 其他 | ||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 是 | ||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 依法设立、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 ||
担保方式: | 抵押 保证 质押 | ||
币种: | 人民币 | ||
产品简介: | 贷款主要用于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产品供给建设及运营等方面 | ||
申办条件: | (一)借款人条件。借款人除应具备农发行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法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申请短期贷款的借款人,须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周期超过1年。申请中长期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年度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0%,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度要实现盈利。 4.借款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须具有与项目建设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5.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6.反洗钱状况良好。不存在洗钱交易,必须由借款人填制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的《反洗钱声明》。 7.借款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项目条件。贷款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列入相关林业建设规划。 2.符合国家有关林业、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3.项目资本金来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行业最低比例标准(20%)。 4.项目已经有权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 5.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年利率: | 根据资金来源成本,对标同业、体现优惠。具体定价按总行相关规定执行 | ||
融资额度: | 无限制 | ||
融资期限: | 12 个月至 240 个月 | ||
办理流程: | 1.借款人向农发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相关相关材料; 2.农发行受理借款人借款申请后,履行调查、评估、审查和审批程序; 3.借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约定的抵质押的登记、资金监管等有关手续。 | ||
需提交材料: | 主要是贷款条件所涉及的资料 | ||
其他说明: | 相关要求以最新文件、制度为准。 | ||
更新时间: | 2023-02-02 17:3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