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信贷产品详情
产品适用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茂名辖区) | ||
产品编号: | 3770 | 产品名称: | 整体城镇化建设贷款 |
产品配图: | |||
产品类型: | 固定资产贷款 | ||
产品类型具体描述: | |||
适用对象: |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涉农企业 其他 | ||
是否为绿色金融产品: | 否 | ||
适用对象具体描述: | 贷款对象 1.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即一类公司)。 2.列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测类”名单,当地监管部门同意农发行信贷支持的公司法人视同一类公司管理。 3.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 即二类公司)。 4.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即三类公司)。 | ||
担保方式: | 抵押 保证 质押 | ||
币种: | 人民币 | ||
产品简介: | 整体城镇化建设贷款,是指立足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为解决地方政府主导开展的区域性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融资需要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区域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过程中的开发建设资金需要,包括基本人居环境建设、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产业支撑建设等方面 | ||
申办条件: | 一、借款人准入条件: 1.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2.地方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委托代建合同。 3.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4.治理机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5.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 7.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8.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0万元(含)。 9.借款人或其母公司拥有从事同类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专业能力以及融资实力。 10.拥有从事项目建设(运营)的专业团队。 (11)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和农发行的业务范围。 2.项目符合国家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规定,并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3.项目资本金来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行业最低比例标准(20%)。 4.坚持规划先行,项目建设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镇化建设详细规划。 5.项目属于整区域联片开发,并取得整体立项审批手续。 6.项目涉及行业领域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办理。 7.项目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办理的手续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项目资本金或还款来源资金中涉及地方财政资金的,地方政府应将其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管理。 9.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
年利率: | 对标同业,适当体现优惠。 | ||
融资额度: | 无限制 | ||
融资期限: | 60 个月至 240 个月 | ||
办理流程: | 1.贷款申请: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贷款调查:营业网点受理客户贷款申请,及时组织贷款评估小组开展贷款走访调查,业务办理效率较高。 3.贷款审批:银行独立审批。 4.贷款发放:银行核准放款。 | ||
需提交材料: | |||
其他说明: | |||
更新时间: | 2019-06-12 17:10:00 |